执法记录仪

1、单警执法视频记录仪        

(1)外观:设备为一体机,材质为高强度复合材料,存储介质全内置设计,佩戴摄录时应便于固定,设备主体外表颜色为黑色,体积小巧,外形尺寸≤80mmx56mmx31mm,具备USB2.0接口,HDMI接口,多功能扩展接口.

(2)重量:主机重量(外接设备除外)≤170g。

(3)防护等级:IP68

(4)摄录功能:视频分辨率可设置2560X1440、2304×1296、1920×1080和1280×720;在视频分辨率为2560X1440、2304×1296时,视频分辨力为1000线;在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时,视频分辨力为800线;摄录过程中按下照相键能抓拍与视频分辨率相同的照片,但不影响正常的摄录。 

                

(5)夜视功能:模式自动切换或录像拍照中自动切换;5米范围内应能看清当事人面部特征,10米范围可见人体轮廓,在3m距离处光线能覆盖70%有效面积。

(6)音视频预录、延录功能:对摄录按键触发前30S的视频信息,可延录触发后30S的视音频信息。

(7)存储功能:当执法记录仪视频分辨率720p时,能存储不低于14小时的动态视音频,内置存储标配16G,最大可扩展至128G。

(8)在各分辨率下录制1小时视频文件大小:当视频分辨率为1920X1080  60帧/秒 ≤3.5G;当视频分辨率为1920X1080  30帧/秒≤2.6G;当视频分辨率为1280X720  60帧/秒 ≤3.2G;当视频分辨率为1280X720  30帧/秒 ≤1G;

(9)电池工作时间:采用可更换电池,单块电池持续录像≥10小时,更换一次电池的情况下,连续摄录时间不低于20小时,待机240小时。更换电池过程中不断电可继续录像。并提供电池充电的充电座(充电座外接电源为AC220V)。

(10)视音频同步记录:回放时,视频图像不应存在明显的滞后或超前,人物说话的口型和声音应基本一致,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应≤1s。

(11)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功能:具有2×、4×、16×、32×、64×快进/快退、暂停等回放模式。

(12)操作提示及状态指示功能:操作时具有声音、震动、指示灯三种提示方式。

(13)时间校正:执法记录仪本机应不能修改时间,可连接上位机时通过管理软件手动校正时间或通过定位卫星同步时间。

(14)异常报警:应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电池欠压报警后电池剩余容量应能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摄录不少于5min,但不超过30min。

(15)数据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授权的上位机删除的覆盖。编码视频流宜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16)日志记录:设备能对运行状态及操作进行日志记录,记录开/关机时间、摄录时间、录音时间和照相等操作。日志记录应准确,日志的读取和清除只能通过上位机系统管理软件操作完成。

(17)色彩还原:执法仪显示及回放画面的颜色不应与被拍摄物颜色有明显的偏色现象。

(18)省电模式:具有省电模式,开机后可通过相应操作进入省电状态;按下恢复按键能退出省电模式。

(19)显示屏:尺寸2.0英寸;显示屏亮度、对比度:执法记录仪显示屏应能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大于等于250cd/㎡,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的对比应大于等于680:1。

(20)照片分辨率:执法记录仪图片分辨率7104X5328、4608X3456、4352X3264、4000X3000、3264X2448、2560X1920、2016X1512保存格式:JPEG。在照片分辨率为2016X1512时,视频分辨力≥700线。

(21)视频图像质量:执法仪在视频信息在显示及回放时,视频图像不应有明显的缺陷,物体移动时图像边缘不应有明显的锯齿状、拉毛、断裂和马赛克等现象。

(22)最大记录间隔时间: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1s。

(23)连拍功能:可实现2、3、5、10、15张或20张照片的连拍。

(24)自由跌落:设备的裸机跌落高度达到3000mm,数据不应丢失。

(25)外接摄像头:支持外接摄像头,外接摄像头视频分辨率≥1920×1080。

(26)目标指示功能:通过内置激光光源,精确定位被拍摄对象。

(27)音量设置:本机可设置音量的大小。

(28)分类标注:录像过程中,可对视频文件进行标注,并在视频文件名中生成独特的标识。

(29)移动侦测功能:在设定的区域内有物体移动时,执法记录仪自动开始录像。

(30)视场角检验:1920×1080及更高分辨率分辨率时≥120°。